资讯中心
成为地区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强大引擎

政策发布

2025/0929

政策速递| 关于开展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及总窗口“四链”融合项目储备入库的通知

近日,沣东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秦创原产业创新聚集区及总窗口“四链”融合项目储备入库的通知,具体内容如下:


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加快秦创原机器人、无人机产业创新聚集区建设,推进各类创新要素在聚集区集聚,强化项目储备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,现面向各园区管办、辖区企业广泛征集机器人、无人机及相关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储备入库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入库时间


从即日起至10月24日(后续将常态化开展)


二、产业范围


(一)机器人产业聚集区项目


重点围绕机器人产业上中下游相关企业,广泛涵盖各类从事机器人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等相关业务企业,包括但不限于:


1.机器人产业上游企业:核心零部件(微电机、动力电池、减速器、传感器、芯片、行星滚珠丝杠、其他)、软件系统(管理系统、软件设计、运动控制、其他);


2.机器人产业中游企业:本体整机制造(工业机器人、智能机器人(人形)、仓储物流机器人、医疗机器人、特种机器人、其他);


3.机器人产业下游企业:终端应用市场(工业制造、商业服务、教育培训、售后维护、其他)。


(二)无人机产业聚集区项目


重点围绕无人机未来(新兴、特色)产业领域征集科研攻关项目,广泛涵盖各类从事无人机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服务等相关业务企业,包括但不限于:


1.无人机产业上游企业:核心零部件(如电机、电池、材料、传感器、芯片、摄像、其他)、软件系统(雷达反制系统、监控系统、管理系统、软件设计、飞行控制、其他);


2.无人机产业中游企业:本体整机制造;


3.无人机产业下游企业:应用市场(农林植保、应急消费、建筑施工、物流运输、巡检巡查、教育培训、装调检修、娱乐表演、其他)。


(三)秦创原总窗口“四链”融合项目


围绕重点产业方向(人工智能、生命科学、先进制造、数字经济、新能源等产业方向),聚焦企业或产业重大技术需求,开展关键核心技术、关键元器件、重大创新产品等研发和产业化应用。


三、入库要求


(一)入库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:


1.注册地址需为沣东新城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成立时间满1年,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。


2.在机器人、无人机及其他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,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的核心技术、产品或服务。


3.已在省科技厅“四链融合”科技计划项目明确立项的项目,不得再次入库。


4.愿积极参与秦创原机器人、无人机产业创新聚集区的建设和发展,与其他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协同合作,共同推动产业发展。


5.入库企业需认定获批以下至少一项资质:规模以上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、创新型中小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科技成果转化企业、上市(后备)企业。


(二)以下企业不列入征集范围:


1.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或违背社会公德,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可能造成危害的;


2.根据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,且尚未经依法审查确认的;


3.存在知识产权权属争议,且尚未解决的。


四、支持政策


1.针对入库项目,每季度组织一次专家评审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择优向省市推荐优秀项目,未入库评审的项目一律不推荐。


2.优先为入库企业提供陕西省、西安市及所在区域出台的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申报辅导,包括但不限于财政补贴、政策奖补、租金减免等。


五、有关事项


1.请各企业高度重视,按照能入尽入原则,积极申报入库。


2.请各企业填报《秦创原机器人产业创新聚集区项目储备入库推荐表》、《秦创原无人机产业创新聚集区项目储备入库推荐表》、《秦创原总窗口“四链”融合项目储备入库推荐表》,于10月24日前以正式盖章版报送邮箱527186071@qq.com。


(联系人:刘艺15191002525   张弛18966743190)




附件:

《秦创原机器人产业创新聚集区项目储备入库推荐表》

《秦创原无人机产业创新聚集区项目储备入库推荐表》

《秦创原总窗口“四链”融合项目储备入库推荐表》

image.png

※扫码查看下载附件※